永嘉县人民医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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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提高医院食堂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,更好提升医院员工、住院病员的饮食服务工作,经院务会研究决定,将医院食堂外包经营项目公开向社会发布,欢迎符合条件的餐饮服务企业参加竞标。承包者须提供承包经营方案,承包者的经营方案由院方择期组织进行公开投票,择优选定承包人。 一、医院基本情况 永嘉县人民医院位于上塘镇永中路37号,占地50多亩,是永嘉县唯一一所集医疗、急救、康复、教学、科研及预防保健为一体的综合性二级甲等医院。住院床位601张,在编职工700余人,职工食堂一楼、三楼为职工餐厅使用,建筑使用面积450平方米。午餐必须在三楼职工食堂,谢绝对外开放。病人营养室约150平方米,为病人提供配餐。 二.承包范围 1.职工餐厅的饮食供应; 2.住院病人配餐供应; 3.体检中心早餐供应; 4.医院各种会议及公务接待工作餐; 5.其他与伙食供应管理及食堂管理相关的业务。 三.投标人资格要求: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,持有国家规定从事餐饮行业的各种执照的餐饮企业并具有经营100人以上食堂的、餐饮管理二年以上的经历经验;或在温州地区拥有一定规模和操作队伍的二家以上的连锁快餐店,二年以上经历,经验优势明显,实力强。且在以往餐饮经营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,无任何不良经营行为,无食品中毒或食品安全事故发生、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,有综合医院二级以上食堂承包经历者优先,不符合要求者谢绝报名。 四.投标须知: 1.投标人必须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方可参加投标; 2.承包经营期间,职工食堂及病人食堂内的硬件设施(包括电器、餐具等)单件1000元以上(含1000元)如有损坏由甲方负责维修或更换,1000元以下由乙方负责; 3.在承包经营期间的水、电、气等相关经营费用由承包经营者自行承担; 4.承包者负责职工食堂及病人食堂的管理与服务,包括每日三餐(早、中、晚)的制作及配送,承包范围内的保洁,餐具日常的清洗消毒,炊具、排风、照明、消防等设备的维护和维修等; 5.所有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通过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医院(或疾控中心)的体检,并领取饮食行业健康证,厨师必须持证上岗; 6.不接受联合体报名,不允许中标后转包; 7.医院在职职工刷卡消费、体检中心早餐消费、医院各种会议及公务接待工作餐消费、病员住院期间的配送就餐消费,由乙方每月(凭税务部门的正规发票)到甲方财务科结算; 8.院方支付职工食堂2名服务员及病人食堂配送餐人员2名的工资(每人每月2800元),其他从业人员(包括厨师、服务员及配送餐人员等)支出由承包者自理; 9.中标后需缴纳5万元承包抵押金; 10.提供虚假材料,一经发现、查实,取消资格; 11.承包期一年,每季度进行满意度测评一次,测评满意度达到协议要求可续签一年; 12.本公告通过医院内网、外网和医院公告栏等书面向社会公开发布; 13.本公告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,公示期为2019年11月11日 — 2019年11月15日,投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 五、报名时间: 2019年 11 月 18 日至 2019年 11 月 19 日16:30。 六、报名地点: 医院行政楼四楼418室,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,符合资格要求者领取永嘉县人民医院食堂承包招标文件。 永嘉县人民医院 二○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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