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现在的位置:首页
> 就医文化 > 党建工作
关于开展党内关爱基金捐助活动的通知
时间:2013-04-26 字号:[ ]

中心院以上医疗卫生单位党组织:

     根据中共永嘉县直机关工委《关于在县直机关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》(永直委〔2012〕18号)精神,为落实好县直机关工委关心帮助生活困难党员工作的有关精神,履行好党组织关心爱护党员的职责,进一步体现党内关爱,让广大党员特别是困难党员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,决定在全县卫生系统内开展党内关爱基金捐助活动,现就捐助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捐助活动开展时间

      2012年10月8日—10月30日,各单位10月30日前将捐款交局机关党委,局机关党委统一上交县直机关工委,以后每年的7月1日到9月1日为捐助活动开展时间。

二、参与捐助活动范围

     各党组织和党员自愿捐款,按照自愿原则每年组织一次党组织和党员“献爱心”捐款活动,募捐所得基金作为党内关爱基金。

三、捐助资金的管理及使用

     募捐所得基金交永嘉县直机关工委党内关爱基金管理委员会,设立基金专户,具体负责救助对象的申请、评议、呈报和本级救助金的发放工作。党内关爱基金的申请一般由党员自愿申请;特殊情况的,也可由所在党支部进行申请,经卫生局机关党委审核,报县直机关工委审批、发放。

 特此通知

 

 

中共永嘉县卫生局机关委员会

2012年9月27日

 

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